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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您哥哥和前妻逼迫您父亲将房子过户给您哥哥的儿子的问题,您哥哥的做法是不对的,并且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发的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
一、要看是以父母的名义登记的还是以哥哥的名义登记的。如果是以父母的名义的登记的,那么属于遗产。 二、要看登记的面积是多少,如果只登记了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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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朋友您好!要解决您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清楚您父亲是否健在?如果健在,那么,第二,就要明确你们把房产过户给你哥,是卖给他?还是赠与给他?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你们之间一定签有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进行了公证,只需买房或者受赠一方持相关材料就可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了。这里特别提示,房屋赠与协议一定要进行公证。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那么,买卖双方就得到场了。第三,假如您父亲不在了,涉及遗产继承、分割问题,如果是分割遗产后把房屋过户给您哥的话,那么,遗产分割协议一定要进行公证。公证之后,您哥本人持相关材料就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了。
如对方到期不支付的话,可以起诉对方。
父母亲把属于他们的房子无偿过户给子女,属于赠予行为,父母让子女赡养,属于附义务的赠予。法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可以反悔的。如果受赠人有扶养义务而履行了扶养义务的,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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