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区别,分公司不存在股东。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
对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但可以查阅还能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股权证明形式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所谓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在两种公司设立程序中,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名称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预先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而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规定有比较大的修改。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对于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并未限制是否是自然人,也未限制必须是中国人,因此可以由法人或者外籍人员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然人股东,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转让方式。 五、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①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④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性质是依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对外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对公司进行的分类,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资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出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人数限制。 4.股东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5.股东权利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公开发行,可以自由转让,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 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公司法》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 《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