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派遣劳动者。 2、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3、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4、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的,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岗位。
1、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派遣劳动者。 2、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3、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4、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的,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