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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他们会让你发个公告。公告完后给你办房产证。如果不给办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过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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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业主原因,开发商未按约定日期怎么办?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的标准计算。 3、开发商未按约定日期办理房产证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利率计算。
(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的标准计算。(二)要求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 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 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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