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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仅凭户口在村子所在地...
一般来说,不影响,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是在具体的集体内的,都是应该享受到村民的待遇的(参与集体利益的分配)。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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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土地确权的原则与之是一致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看情况,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3.自留地(菜地等)。2,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只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享受村集体的相关待遇,理论上只有那些曾经参加分配承包土地的村民或村民小组成员才可以享受村里的待遇,一般来说新迁入的人口或家庭在迁入户口的时候,村委会都会要求签订不享受村里集体乡村待遇的协议,才给你办手续.宅基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所以你如果没有曾经分配过承包地:1,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是不能享受村集体的相关待遇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
有户口的可以享受,非农户口是否可以享受农村待遇,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010年10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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