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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是有效的。前期的物业开发,一般都是开发商委托自己的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没有经过招投标,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普...
你问的包含两个问题。 1、大合同当然是物业和开发商签。 2、涉及到单个业主是和物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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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然有效了,这个应该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但是在小区入住率达到大部分以上,并且经业主自己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协议就自动失效了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应当与业主大会签订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 (2)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 (3)服务的内容; (4)服务的标准; (5)服务的费用; (6)合同的期限; (7)违约责任; (8)合同的解除条件; (9)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三)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四)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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