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
职工按规定参加婚育学校学习、孕(环)情检查、接受节育手术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相应假期,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符合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工作机构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育龄人员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并协助做好随访服务。
初婚夫妻达到的,享受晚,增加婚假10日。夫妻初婚一方达到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第1胎子女的,享受晚育假,增加15日。
利用隐瞒、欺诈等不诚信方式骗取计划有关奖励和优惠待遇的,由原发放单位追回已发放的奖励金和优惠待遇,并由区、县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7人已浏览
830人已浏览
8,728人已浏览
14,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