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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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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协议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协议的区别: 1.概念不同 租房合同又称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2.性质不同 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 3.实质内容不同 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协议是合同的以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 房屋转租是指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即二房东),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会签订转租合同。在此情况下,原出租人与二房东、二房东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形成两个既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 房屋转租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或者在租赁合同中必须有关于出租人同意其转租的约定。仅是将房屋进行转租,不涉及合同关系的变化。 2. 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解除,新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此时,二房东将直接退出租赁关系,而第三人与原出租人之间将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权转让涉及将原租赁合同的一方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方,原来的承租人退出原租赁关系,属于将原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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