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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和出院休养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均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没有其它的补...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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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时间的治疗期,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大多采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住院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工资标准支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上班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生存或者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新工伤保险条例。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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