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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和出院休养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均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没有其它的补...
工伤住院期间和出院休养期间的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均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没有其它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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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事故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时间的治疗期,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大多采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员工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患病或者非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同时,职工患病或负伤的,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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