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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法》,建筑工程在居民区夜间进行连续施工,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而影响居民生活的,属于环境噪声,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因此,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各地政府的办事机构,都设有接待群众投诉的窗口,环境保护更是去年以来政府和两高狠抓的重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
夜间施工噪音的界定标准如下:1、“特殊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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