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你们两名购房人与张某签订的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
如果你们两名购房人与A签订的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出现“一房多卖”,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 (2)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又未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遇到一房二卖到底房屋最终归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这套房子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公婆在你们婚后为你们买房,应视为对你们双方的赠与。只要你的公婆当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赠给A一人,那么房子就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