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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如果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方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如果征地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了的...
关于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有些法规对此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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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来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1、解决借钱不还的措施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有些法规对此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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