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关于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有些法规对此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关于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有些法规对此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