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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
我来告诉你仲裁管辖效力法院是什么意思吧:(1)仲裁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这个仲裁机构是可以任意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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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 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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