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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时候没有明确约定给二个人,而只给自己子女的,另一半对房子无份额。...
父母去世后,其遗产由子女继承,女儿亦是继承人之一,有权利要求儿子卖房,但是儿子可以拒绝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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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儿作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女婿不需要到场公证。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谁享有继承权,谁才有权放弃继承权。女婿不是继承人,不需要征求其是否同意放弃继承权。所以,作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只需要作出放弃决定的继承人到场即可,其他人可不到场。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与户口无直接关系,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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