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
做了八年多,没有补偿就走人挺可惜的。 如果自动离职则没有补偿金。如果开除,则要查看事先已经公示或告知过的厂规,看是否达到“严重违章”的程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经济裁员,应该有补偿,正常应该会有一个N或N+1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N是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你需要仔细研究一下你现有的劳动合同,甚至如果你担心的话,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局让他们帮你解决一下你的困惑。 如果你现有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你描述,没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前的工作年限也会被默认生效的,不过如果不是,那你最好还是提前找一下,你以前在工厂工作的证明,如:薪资单,银行收入的工资明细,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记录,请假记录,入职申请表,等等…… 提前有准备,就有备无患,不过也不要太慌,我感觉你们公司应该不会先拿你们这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开刀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