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有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开始生效,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将赠与的财产转移给自己...
具体看情况的。在通常情况下,中的赠与条款被看作是赠与合同,而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合同就是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应当根据情况确定: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人民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故被告严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需要注意协议离婚与离婚协议是不同的,前面可以说是一种离婚的方式、途径,而后者这是在协议离婚方式下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协议。
1、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也就不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说,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