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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国家高温补贴费发放月份是从4月至10月,金额是每月每人200元左右,高温补贴能更好的保护劳动人民的权益,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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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劳动法没有对于高温补贴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浙江对此有政策上的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人社发[2010]202号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二、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引导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
关于夏季高温费不是每个人都有,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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