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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户口不迁走的前提下,新房东是不能在房产所在地落户的(非亲属之间,不能进行户口投靠); 2、因此,二手房的受让者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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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迁入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房东的户口迁出期限,对方拒绝迁出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二手房的原房东已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该房产所在地挂靠,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有随迁人员的,需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你买房前应该跟原来的房东签一个协议,不迁走户口要给你一个期限,超过期限需要给你赔偿;当然还有一个办法,你可以跟原来的房东商量让他们办理空挂手续,不影响你们落户口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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