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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在你名下产权就和你无关,既然有合同约定,卖方也无法如约过户,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追究卖方伟业责任。...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没有过户的,产权归你家所有,拆迁款也应当补偿给你家。 如果你家要收回房屋,那么需要退还对方购房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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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房产如果判给了孩子,当事人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为准。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它仍然属于原业主,因为在签订合同时的债权行为,所有权转让是物权行为,房屋和其他房地产是所有权的登记和转让。未转让所有权仍属于原业主。农村住房具有特殊性。根据随地出售房屋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将在出售房屋的同时转让。因此,规定只能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卖方不得申请批准新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赠与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农村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振兴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使用。 国务院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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