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的,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的,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宅基地使用权人主动交回,会给予一定补偿。 2、因乡村公共建设需要而重新分配宅基地。 3、非本村村民因继承占有宅基地的,2年内未转让的。这种情况需要对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等作出补偿。 4、使用权到期后(规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 一、首先,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你家宅基地未被确权,就意味着国家不给你这个宅基地以认可和保护,它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不合法的。这也意味着你这个宅基地可以继续按一定的原则分配给集体其他成员。 二、但在现实层面,农村土地的确权又是以尊重历史和尊重农民的意愿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农村土地确权不给你家宅基地确权,您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要进行重新分配并没有那么容易。 所以即使集体要收回去,也是要得到“事实占有宅基地的农户”,也就是你的同意。而且如果真的收回,一般也会给予合适的补偿。
没盖房的宅基地收回有补偿。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国家所有,而是村集体所有。所以这地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村集体。国家征用村集体的土地,如果宅基地己审批,土地补偿费应该给个人。如果没有建房,宅基地闲置超过2年,根据相关规定,由村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土地补偿费应该给村里。另国家工程征地应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费。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宅基地的,应当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超过法定标准占用宅基地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等省级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对收回多余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