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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纯粹的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应征得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的部门,即通常所说的国资委或国资局的同意。当然,纯粹国有公司如果未经有权部...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担保法规定,国有企业,是指国股控制的企事业单位,不具备为他人担保的主体资格。如果说是,国股企业下面的一个独立法人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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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公司的形式,公司的性质跟资本的来源有关系,如果还是国有资本作为投资股本的话,还是属于国有企业;只有资本投资来做民营资本的话,算民营企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可以,但是担保不是随便能签的,如果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就倒霉了,得替借款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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