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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的;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相应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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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除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行为可以依法要求损害赔偿,其他的过错行为均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当然,是否构成上诉四种情形,还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认定。
大家好,简要说明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夫妻一方上有离婚过错;2、重婚;与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4、一方过错与另一方受损的因果关系;5、违法行为导致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过错方有重婚行为;过错方与他人同居行为;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过错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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