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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 2、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的;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相应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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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是离婚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者的精神安慰。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时,应考虑一些因素: 首先要考虑的是,赔偿金额应该能够抚慰婚姻无辜一方的精神创伤和精神痛苦,以受理诉讼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为准; 第二,要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第三,要考虑过错方侵权的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以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可以少分或不分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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