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外回收债权的主体是管理者。为了使管理者更好地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所有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利用各种手段隐瞒和转...
对外追收债权的主体为管理人。为使管理人更好地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全体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利用各种手段隐匿和转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世界各国民法对此规定也不一。法国、意大利法律规定由受让人通知,日本法律规定由让与人通知,瑞士法律规定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企业的对外债权是企业的资产表现形式之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债的关系,本质是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一种请求权、对人权(债权系相对权),以请求特定债务人给付(履行债务)为内容。对外债权在会计制度上表现为“应收账款”,指的是一个会计主体所拥有的将来收取现金、得到商品或劳务的各种要求权。在审判中,企业应当提供债权清册,由法院和清算组依法追收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世界各国民法对此规定也不一。法国、意大利法律规定由受让人通知,日本法律规定由让与人通知,瑞士法律规定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