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作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大致有三种立法例: 第一种由受让人通知,如《法国民法典》第1690条的规定; 第二种由让与人通...
关于通知的主体,一种观点认为,通知义务是出让人的义务,即使受让人为通知行为,也不能产生债权转让协议拘束债务人的效力,受让人将出让人单方出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主体必须是原债权人债权转让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那么对该转让债权如何处分,转让给谁,只有原债权人才有处分权利。在债权转让时,有的原债权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叫新债权人自己或者是另外的人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新债权人就拿着借条、欠条告诉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叫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是绝对不行的,这种通知也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因为,这种债权转让方法不具有公示性,新债权人受让的是权利,如果新债权人通知有效的话,这不但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容易导致有人滥用“通知”权利作弊,从而有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新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要清楚,只有原债权人才是通知义务的唯一主体。原债权人是法人的,由法人单位通知;是公民个人的,由债权凭证上记载的债权人为通知义务主体。否则,不发生“通知”的法律效力。
原债权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我国法律规定,某些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人将自己持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就叫做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合同就是约定这一转让关系的载体。因此债权转让合同应该包括所有与该债务关系有关的主体,其中包括原债权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从法律规定来看,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包括: 1、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人是否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对受让主体有限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3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