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统一规范设置醒目的安全、消防、疏散等指引导向标志和运营服务标志,并定期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设置导向标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配合。
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或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征得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同意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作业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制定安全保护方案或不按照经备案的保护方案作业的。
本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2,311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