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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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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15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性产假6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肇庆市产假文件规定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肇庆市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肇庆市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肇庆市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肇庆市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的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难以享受42天产假的,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的,每个婴儿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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