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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的疑问中所提到的具体四个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即产假是否算是出勤?也就是说,只要按照“出勤”记,你的4个问题全部迎刃而解了。如此...
1,公司让劳动者休产假期间提前来上班,不合理,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拒绝,若用人单位强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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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的疑问中所提到的具体四个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即产假是否算是出勤?也就是说,只要按照“出勤”记,你的4个问题全部迎刃而解了。如此,你应该查阅一下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该《条例》的“奖励和保障”部分中)是怎样规定的。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该《条例》规定就明确了你所想知道的内容。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其中第三款的“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也就很能说明你的提问。“视为出勤”,也就意味着你的产假就是“出勤”,那么,既然是“出勤”,也就意味着你在“上班”,是上班,你就能得到你上班期间一样的工资和福利。当然,奖金应该是没有的,尽管你还在“上班”,但你的“上班”是不能为单位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包括许多事业单位也是同样),奖金你是不会得到的。同时,如果你们单位设定全年年终奖的话,该奖金也会受到影响。除非你所在省市的《条例》中明确规定能享受奖金的规定。因此,你得仔细读一读你所在省市的这个《条例》,好好研究一下,不明白之处,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
产假实在女职工保护条例中规定的 产假为90天,属于法定假期 企业无权要求你在这90天之内工作,企业让你加班,你可以不去,但如果你自愿去了,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支付3倍工资!只能按照正常工资计算。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未休完,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除享受产假生育津贴之外,用人单位应当另行支付工资报酬。若未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最后途径是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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