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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夫妇带着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家庭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和父母带着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一起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家庭所有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
1、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 2、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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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房产证的房屋不得进行销售或转让。这里的房产证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有取得该证书后,才能完成产权的合法变更和过户。因此,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确权手续的办理非常关键。未经过户的产权归属原则上不属于购买方。若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购买方可能面临所有资产被冻结的风险,从而无法获得实际利益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一般是属于子女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分割,但如果遇到不同的情况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样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就是未成年子女。
那要看未成年孩子是什么时候获得房产的。如果是在父母破产前后(一年内)获得的,就涉嫌恶意转移资产,会被执行的。如果是在一年前获得的,就不会被执行。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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