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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撤销劳动仲裁诉讼后,仲裁时效中断,撤回仲裁申请后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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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不是一定要合同原件,如果书证原件遗失。其有权不提交的,证据最好提供原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提供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 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满足条件是可以的,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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