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终止。...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罚。
外商投资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复印件,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隶属企业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申请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自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外商投资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