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登记机关吊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的,应当发布公告。...
外商投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规定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标注“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外商投资类型包括外商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9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