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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
工资拖欠问题 工资拖欠是许多用人单位都面临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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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具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前往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或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当事人姓名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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