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拓展工伤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建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协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认定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劳动关系清晰、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其他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截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不良信誉予以记录,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省、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救治特点,制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签订服务协议机构的监管,并可以委托经办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经办机构应当与有关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名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7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869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