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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力资源与会保障部门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迁出地的人力资源与...
辞职后立即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无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先将档案存放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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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另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一、从单位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法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职工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1,找到工作,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加原单位提档。按规定档案应该由新单位接收并且保管档案,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条件的,应该到有资质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统一托管2,未找到工作的,档案或者选择放户口所在街道保管,由街道出具调档函后回单位提档;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调档函由人才中心出具3,提醒:(1)档案不可私自拆封,单位依调档函转出档案时会密封并加盖骑缝盖,密封条一定不能私自拆开,否则档案可能不被相关单位接收(2)档案提出后尽快存放到相关单位,不可个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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