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你们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已经能证明你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拖欠的情况,你有何证据证明?即工资发放的形式及流程具体...
1.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如单位未与你协商并经你同意,强行将你调换岗位,可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2.合同未约定岗位:如果更换的岗位性质显著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补充合同的内容及你签字认可的行为没有违法的地方,则你不能提起仲裁。 如果只是因怀孕而降工资,则可以仲裁。但时效已经过了。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你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2012年8月公司提供一份2012年七月到期的合同“是被胁迫签订的。 2.你是何时怀孕?何时请产假的? 3.产假工资确实只支付社保生育津贴。”未达到产前工资“需要提供证据。补贴及绩效奖金不可以计入。 4.”公司只支付七天的有薪假“请问你法定享有几天婚假?每月一次产检应当支付全额薪资。 5.若你申请仲裁,追溯期原则上只支持一年内的主张。
能不能拒绝得看你们公司具体派遣你到外地从事什么工作,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以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你是不能以怀孕为由拒绝的。你也不需要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你们公司是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保和基本工资也是必须发放和缴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9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