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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子为交税对象,按房子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首要包含:交税人、交税规模和交税核算规范三个部分。 房产税的交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以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作业、文娱、寓居或贮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子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归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归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缔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运用或租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交税规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含乡村的房子。 怎么核算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则,关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儿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则,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子的原价。,但凡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子原价的,均以房子原价扣除必定份额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依照规则,企业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添加房产的原值。 依据税法规则,房产税的核算办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交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交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办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交纳,比如按半年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2;按季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4;按月交纳,则以年应交税额除以12。
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房办税的征收办法,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第二种情况,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看到这里,110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房产税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要收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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