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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2。...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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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土地使用权在各种情况下的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时点,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即产权证中规定的使用期限日期2010年4月开始,会计上在2010年4月即应确认该项无形资产,并于当月开始计算摊销。 假设该公司在实际收到土地票据的日期,即2012年9月才入账摊销,应通过会计差错更正来处理以前应摊销而未摊销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004 年 1 月, A 公司通过合法手续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 50 年,对支付的 1000 万元土地出让金, A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入 了无形资产。 2008 年 1 月初, A 公司在该土地上建一厂房, 同时将土地使用权的 账面净值全部转入了在建工程。 至 2009 年 12 月末, 厂房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共发生建造成本 500 万元, A 公司将包括土地价值在内的在建工程余额全 部结转了固定资产(假设厂房折旧年限为 20 年,预计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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