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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广州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证明

2022-04-07
首先,您于2002年12月11日加入广州振兴实业有限公司,虽然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200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本案中,您可以寻找当时入职的考前记录或者登记表、报名表等证明您的入职时间,并且来证明您与实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次,公司一直为您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建议您到时把社保缴纳记录打出来作为证据使用。现在公司不认可您是公司员工,那么其想要解除合同,并未与您协商,且您并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对方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在公司工作了十三年,那么可以要求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即13x2=26个月的赔偿金。需要准备:1、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2、工资表;3、社保缴纳记录;4、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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