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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
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事故特别大可能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 《刑法》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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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后面两个类似的咨询,你是担心刑事责任的问题,对吧,你说的这种情形,能够靠的上的是刑法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十条,需要重伤3人以上才能构成,这位员工瞎了一只眼睛,属于重伤,但只是他一个人,所以我认为你没有刑事责任。对于工伤,尽快按照工伤路程申报赔偿。
1、不知你们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属于劳动关系就应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只是医药费的问题了。2、如不属于劳动关系起码属于雇佣关系。3、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按照上述规定你要求给付医药费并不过分,老板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意外住院后死亡,不属于工伤,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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