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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期延期,是指承包商根据法律和合同对工期延期的事实状态进行的变更,即工期延期是事实,但由于符合法律或双方约定的一些条件,双方就事件造成的...
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顺延的,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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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期延误,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晚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延长。工期延误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发包人批准的计划施工进度,存在工期延误的事实。但这一事实有改变的可能性,比如可以通过赶工措施等加快进度。另一种是工程竣工验收后,但这一事实无法改变,因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此时根据工期延误的原因分析各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工期延期,是指承包商根据法律和合同对工期延期的事实状态进行的变更,即工期延期是事实,但由于符合法律或双方约定的一些条件,双方就事件造成的延期天数达成一致。简单地说,工期顺延已经发生了工期延误,以工期可以延误为必要条件。但工期延误并不一定导致工期顺延。
不。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满。除法定延期外,最好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1)未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患者;(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4)孕期、分娩、哺乳期妇女;(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不是。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最好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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