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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离职保密协议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律: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有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在竞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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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同职工签定保密协议,有两种方法:第一,企业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定《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在签定协议书时要注意几点:(1)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要合法;(2)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3)甲、乙双方地位要平等,要自愿为原则,双方表达意思要真实,权利和义务要对等;(4)主要条款内容要清楚;(5)要有违约责任。第二,企业可同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1)职工在受聘期间,不能向外泄露商业秘密,不能允许第三方使用商业秘密;(2)职工在受聘期间,不得私自跳槽到另一企业;(3)合同期满的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三年内不使用本商业秘密;4)写明违约责任。
协议不合理。 1、保密协议不能和正常发放工资挂钩 2、签订保密协议,单位应该补偿款项。 3、附相关法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是单位的技术支援保密协议的签订显然不合理,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技术人员离职保密协议是合理合法的,技术人员可以要求支付保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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