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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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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 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 2、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 3、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 4、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 5、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 6、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等等。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8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有效期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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