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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 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 2、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 3、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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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废标后,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同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形如下: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和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者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投标无效有三个要求:一是存在违法行为;二是对中标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结果;第三,不能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纠正。投标程序违法1、不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销售、澄清、修改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不符合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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