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 5、...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紧急避险的定义 怠避险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权益以保护较大权益免受危险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条件 紧急避险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危险发生;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33.必须是针对第三人的较小的合法权益进行避险34.必须出于避险意图35.必须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实施;6.必须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本案中,陈冬生在吉普车和汽车即将相接,小孩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当机立断,为拯救小孩生命而将其推向路边小水沟,这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且相对死亡来说受伤是较小的损害,故陈冬生的行为应是紧急避险,不应认定为犯罪。 《刑法》对紧急避险的规定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相同点: 第一,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第二,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 第三,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均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同点: 第一,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第二,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行,只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不论防卫人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不要求迫不得已;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第四,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因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第五,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 成立紧急避险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8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756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