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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我们根本就没有所有权,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40/50/70年产权。《民...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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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2、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没有期限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温馨提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现在许多人买房只关心价格、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有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房地产的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除了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因素,还应看使用年限。有的商品房价格看起来便宜,但由于使用年限较短,购房人其实吃了大亏。所以,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土地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以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之日算起。使用权为50年,除了开发时间,购房人的实际使用权年限不到50年。有些土地经过了几次转让,使用年限会更短。比如,你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从1990年算起,余下的使用权年限只剩下了30年,价格就与使用权50年的商品房不可同日而语。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然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事实上也就意味着房屋整体所有权的到期,根据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得出,针对于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该问题来说在法律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房地产土地的性质,其属于住宅地的范畴,所以其使用年限为70年。对于房地产土地的使用权是自拿到房产证之日开始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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