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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2-09-10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该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登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由符合取得土地他项权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登记。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方式或者合作条件,与外商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的,由合营企业或者中方合作者申请登记。与地上使用权分离的经批准独立使用的地下空间,由使用者申请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由其主管单位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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