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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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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是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动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并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实际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雇佣者进行派遣的合同合同,也是双方的保障。那么,2018劳务派遣合同的最新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1)劳务派遣公司佣公司的协议和双方的法律责任1、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劳动者必须与以劳务派遣形式接受雇佣的公司(以下称雇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单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分割连续雇佣期限制定几项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双方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命令纠正的情况严重,按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营业执照的派遣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和雇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必须明确记载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必须明确记载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公司和派遣期限、职场等情况。(3)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1、依法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根据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工资福利待遇(1)《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雇佣公司劳动者的合同报酬的权利。如果雇佣公司没有同类职场工人,请参考雇佣公司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职场工人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劳动者所在地标准执行。3、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劳动合同法》第64条派遣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或组织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派遣公司义务1、雇主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本法所称的使用者,应履行使用者对劳动者的义务。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通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3、按月向被派遣工支付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向被派遣工支付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的被派遣工没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按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5)劳动者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劳动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通知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业绩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在工作岗位上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需的训练5、连续劳动者实施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劳务派遣公司禁止行为《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按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7)雇佣者的禁止行为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雇佣者不得将被派遣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雇佣者。2、《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使用者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公司或所属公司派遣劳动者。(8)劳务派遣公司和雇佣公司的共同禁止行为《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和雇佣公司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征收费用。
《劳动合同法》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2、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证明。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3、同工同酬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如不实行同工同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被派遣的劳动者应当注意,用工单位有相同岗位的,劳动报酬也应大体相同,在没有同类岗位的情况下,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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